|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国家认监委关于提升认证机构数字化管理能力的指导意见(2025—2029年)》(以下简称《意见》)。 在强化数字化管理支持工具的赋能作用方面,《意见》强调,鼓励认证机构开发获证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数字化支持工具,实现相关信用信息的及时、准确收集和有效利用。 
《意见》明确,于2025年拟订《认证机构数字化管理技术指南》行业标准,指导全行业明确数字化管理的工作路径和方向;计划到2029年推动《认证机构数字化管理技术指南》行业标准得到全面落实和应用,30家以上的认证机构具备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数据加工等数字化工具服务认证业务创新实践,发挥数字化管理能力标杆作用。
《意见》提出,加强覆盖认证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认证机构应根据组织规模、业务特点,不断加强覆盖认证业务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认证申请、审核策划与实施、认证决定、证书管理和证后监督等关键认证活动的数字化管理和数据追溯,完成信息公示、数据上报和统计报告等管理要求,以进一步规范认证流程、增强风险管控、优化认证服务、提高运营效率。认证机构应持续保障必要的资源投入,确保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可用、可靠、可扩展,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平台的业务支撑和综合管理能力。
《意见》指出,获证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数字化支持工具。鼓励认证机构开发获证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数字化支持工具,实现相关信用信息的及时、准确收集和有效利用。
一是动态收集获证组织信用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信用信息平台等,通过数据接口、数据库导入等方式,实现对获证组织信用信息的动态收集,自动收集更新获证组织有关的违法失信记录、经营异常等信用信息。 二是动态分析获证组织信用信息,重点关注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地址变更、兼并重组等信息,研判获证组织关联证书的相互影响,为认证风险处置提供信息输入。 三是推动建立和积极参与面向行业产业、认证联盟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共享获证组织在证书转换、跨机构获证等过程中产生的认证关联信用信息,提升获证组织信用信息应用效率和水平。 《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加大资源和要素的投入;在行政监管工作中直接采信认证机构的追溯数据,减少提供证明性资料;组织分享相关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果,引导全行业加速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