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企信发〔2015〕14号:关于开展会员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热 荐
|
|
陕企信发〔2015〕14号:关于开展会员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
作者:金豆子
转贴自:企业信用协会
点击数:3561
更新时间:2015/7/11
协会录入:Admin
] |
|
各会员企业、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中、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部署要求,经协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联合第三方评级公司为协会的直属会员企业开展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确保协会的会员企业在经营和行政事项中充分享有优先权利,形成我省企业信用管理的适度规模和相对优势,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2015年5月10日之前在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注册的直属会员企业,均可参加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二、参评条件 (一)经营满两个以上会计年度; (二)在协会年审合格的; (三)没有影响恶劣的不良记录或黑名单记录; (四)评级结果已到期失效的; (五)行业管理要求评级的企业。 三、参评程序 (一)填写评级申报表; (二)经协会会员部、信管部审核通过; (三)评级材料移交第三方评级机构,并安排赴被评企业开展实地考察、访谈等; (四)由评估专家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评级结果; (五)经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确认评级结果; (六)由协会认定公布评级结果。 四、参评费用 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协会一律不收费用;第三方收取成本费,每户RMB:8000元。 五、注意事项 由于省协会会员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协会对会员企业的评级时间进行了具体安排,请各单位按照协会安排的时间及要求做好申报及评级工作。此项工作是企业信用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协会的一项惠企政策,希望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评级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吉祥路176号祥和花园3号楼4单元9层 联系人:霍彦俊 张鹏阳 电 话:029-88227276 传 真:029-88262590
附件: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会员企业评级申报表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2015年5月12日 |
|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