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企信发〔2015〕11号: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质量服务客户满意度调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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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企信发〔2015〕11号: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质量服务客户满意度调研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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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豆子
转贴自:企业信用协会
点击数:3086
更新时间:2015/5/18
协会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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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文件精神,落实国家2015年消费维权“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打造陕西消费维权升级版,配合有关部门行业整顿,推进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督工作,加快我省信用体系和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由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联合有关部门组成陕西省重点行业市场调研活动组委会,在全省开展2014-2015年度质量服务客户满意度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法 1、在各大媒体刊登社会调查表。 2、在公众场合向群众发放调查表。 3、各企业自查、自检。 4、网上调查。网址:www.sxcredit.com(陕西信用网) www.xa315.cn(西安315消费维权网) 二、调研结果 为了公正、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信用,反映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将由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调查小组对社会的调查结果以及企业自查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表彰先进,批评落后,届时将为在此次调查活动中涌现出的质量与服务优秀企业颁发“质量服务双满意单位”铜牌、证书,并发布《2014-2015年度陕西省企业质量服务调研报告》。 三、评先条件 “质量服务双满意单位”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贯重视企业信用管理并制定有产品质量及服务管理制度; 2、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活动; 3、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较高,在行业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 4、企业效益和社会影响良好; 5、近年来无不良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6、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实行了“3C”质量认证等。 四、活动时间 调研活动于即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结束,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积极配合,将有关资料报调研工作组。 五、相关费用 1、企业参加调研工作,不收取费用。 2、参加“质量服务双满意单位”发布会,需交纳公告费、资料费、宣传费等共计人民币5000元。 六、其它事项 调研领导小组设在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七、联系方式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地 址:西安市吉祥路176号祥和花园3号楼4单元9层 邮 编:710065 电 话:029-88258277 传 真:029-88262590 联系人:万鹏飞 赵 鹤
附件:1、陕西省“质量服务双满意单位”调查表 2、陕西省“质量服务双满意单位”申报表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 201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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