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复制推广新一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经验的通知》,继续向全国及相关地区推广一批创新性强、实用性好、具备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为各地统筹推进服务业开放创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借鉴。 
《通知》明确,在数字领域,总结推广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创新“来数加工”模式、建立粤港澳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创新数据托管服务模式4条经验;
在金融、文旅等领域,总结推广优化商业价值评价标准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打造多跨协同文旅市场治理体系两条经验; 在知识产权、劳动仲裁等领域,总结推广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全流程在线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港澳全流程参调参审机制两条经验。 ↓↓↓ 其中综合试点示范经验复制推广事项中与“信用”相关的内容如下:
优化商业价值评价标准,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
✅一是建立可量化的商业价值评价标准。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归集包括企业工商、知识产权、不动产、电力、公积金、进出口等生产经营数据,在取得纳税人、缴费人授权的条件下,对企业税务、社保数据进行核验,应用商业价值评价模型,形成商业价值信用评价报告及参考授信额度。银行将评价报告载录的涉企数据用于授信审批,自行确定是否愿意放款并匹配参考授信额度。
✅二是用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融资对接机制。方便企业在线上高效便捷了解政策信息、获取融资服务,打通对接企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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