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工地名单 省优秀工程获奖名单 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12年度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单位
设为首页 联系方式 加入收藏 关于本站
 站点首页  |  新闻动态  |  商业信息  |  财经频道  |  科技教育  |  外汇信息  |  财富动态  |  交通信息  |  测评信息  |  营销信息  |  信用信息  |  协会新闻  |
 证券信息  |  文化信息  |  餐饮美食  |  二手信息  |  投诉建议  |  服务大全  |  招聘求职  |  西安房产  |  汽车频道  |  培训教育  |  共创财富  |  信用社区  |
  陕西省物价局发提醒告诫函:多收停车费应及时退还     3星级
陕西省物价局发提醒告诫函:多收停车费应及时退还
[ 作者:佚名     转贴自:三秦都市报     点击数:2986     更新时间:2017/9/7     协会录入:Admin
【字体: 字体颜色

    针对9月1日《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的问题,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布关于机动车停车收费价格政策的提醒告诫函,明确省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用应及时退还。
  省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停车收费的优惠政策: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殡仪馆等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费按照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免收停车服务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所,有条件的要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并减免停车费用。
  下列场所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应当向肢体残疾人免费提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轨道、客运码头、口岸等交通运输枢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居民小区地面。
  政府举办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其他依照规定减免车辆停车服务费的情形。
  省物价局要求,各省管单位必须在车辆停放场所入口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车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减免范围等,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对多收费用应及时退还消费者。本报记者郑伊琛
  • 上一篇协会: 《中国企业信用建设报告(2016)》在京发布

  • 下一篇协会: 2017中国企业500强发布(附榜单)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最新5篇热点协会
    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全国24…[400]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社…[560]
    信用融资服务!国家金…[768]
    我会参加全省性行业协…[1040]
    积极支持信用优良的优…[585]
     
     最新5篇推荐协会
    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全国24…[24-03-29]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社…[24-03-29]
    信用融资服务!国家金…[24-03-29]
    我会参加全省性行业协…[24-03-29]
    积极支持信用优良的优…[24-03-22]
     
     相关协会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主办单位: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信用服务 友情链接 版权说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76号祥和花园3号楼4单元9层
    电话:029-88211655 传真:029-88262590
    本站点支持分辨率:1024×768
    网页设计/策划:赢家策略顾问机构
    Copyright© 2005-2006 Sxcredi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0901651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