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入选“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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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入选“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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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豆子
转贴自:企业信用协会
点击数:3289
更新时间:2012/8/9
协会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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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中国法学会主持评选的“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揭晓,作为我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因其制度设计的创新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从257个推选事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十大最佳”。 《条例》于2011年11月24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主要就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使用,行业信用信息建设,异议信息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其颁布实施为我省的信用建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使我省的信用建设工作有法可依,是我省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突破,是建设“信用陕西”的有力保障。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协会掌握的大量准确的来自基层的信用建设的资料和信息,积累和整理的信用领域里侵害企业和个人权益的典型案例,每年还以《送阅件》的形式,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信用建设工作情况,这些都为立法的专家们提供了事实根据,为《条例》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对《条例》的有关内容提供了重要依据。 《条例》出台后,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在协会网站、会刊和《诚信陕西》年鉴上全文刊登条例内容,对《条例》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扩大《条例》的影响范围,提高《条例》的影响力。把宣传《条例》的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发挥《条例》在我省信用建设中应有的作用,推进我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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